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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的比赛给我的最大感受是,参赛选手对曲目的选择很不考究。
这次比赛中,绝大多数参赛者(尤其是成年组)都是业余选手,无论演奏的基本功还是音乐处理上跟专业选手相比都差了很多(因此成年组两位专业选手获头两名也是没有什么争议的)。然而,业余选手在选曲上,却是十分大胆,很多人选择了大曲子,像什么《大霍塔》、《科庸巴巴》之类的。在我看来,这样的选曲是极不明智的。这些让专业学生看了都有点头疼的大曲子对演奏者的要求明显超出了参赛者本身的能力,这最后就变成了一场很乏味的比赛,几乎所有的《科庸巴巴》都变成了“磕磕巴巴”。这种曲子非但不能展现选手演奏的优点,反倒严重暴露了他们的缺陷,实在是“扬短避长”,费力不讨好。
从选曲的侧面可以窥见众多参赛者的一种心态,就是靠曲目取胜。什么曲子难,什么曲子就能拿高分。包括去年年初在上海举行的比赛,也呈现出这种趋势,《恰空》、《乡愁3号》、《前奏曲BWV1006》等等艰深的曲目都被选手反复以不正确的方式演奏了,让人哭笑不得。为什么要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呢?
能演奏一首乐曲和能把一首乐曲演奏好是不一样的。很多人觉得自己能弹一首艰深的曲子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情,可是这首曲子在音乐表现上的要求他究竟做到了多少呢?30%,50%,还是80%?相信没有多少选手真正清楚自己的状况。大概他们都觉得自己做到了80%以上,所以要赢得比赛,只能从曲目上压倒对手。但其实他们连50%都没做到,好的评委对这一点是很清楚的。那么如果选择稍稍简单一点的曲子而能达到80%以上的要求,那么这样的演奏就比较成功了,相信听起来也会感到悦耳、动人。一首悦耳、动人的音乐和一首“磕磕巴巴”的音乐,谁能得高分呢?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明白。如果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就选一首索尔的练习曲,然后把它弹得很美,总比“磕磕巴巴”受欢迎吧。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评委的水平很高,那些希望以曲目取胜的选手应该很快会吃到苦头。可是事实并非如此,如今很多人还在以曲目论高低,说明某些吉他权威人士或许也并不太懂吉他,那也没办法,特殊国情。只能寄希望于广大有识之士,将来改变这种状况。
当然,不是说比赛不能选大的、艰难的曲目,选曲的原则是必须与自身水平相适应,这样才有效果。平时练琴更应如此。这需要广大爱好者客观地认识自己的水平,提高自身的音乐修养,并且要循序渐进,不可好高骛远。
[ 本帖最后由 Wilhelm 于 2006-8-28 11:47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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